本。 那时沉迷小说热血上头,啥都不懂,写作纯靠莽,什么大纲人物情节啥都不知道,就是想到啥写啥。 特别《仙道漫涂》这书,连书名都写错了,实在汗颜。 应该是路途的“途”才对。写到最后真的都要崩溃了,完全是水字数。就为了撑够一百万,后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。 至于本书《诡地秘录》,其实是在写仙道漫涂前就开始写的,不过《仙道漫涂》先签约了。 本书是写到第十万字时申请了两次还是三次签约来着,也没想到最后会签约。 由于是第一次写小说,当时并不知道灵异题材第一人称门槛很高。因为盗墓笔记等灵异小说第一人称自己看的入迷,便用了第一人称。 写了之后才发现,非大神真不要触碰第一人称,实在太尬了。 还有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浩瀚的宇宙中,一片星系的生灭,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。仰望星空,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,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?家国,文明火光,地球,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。星空一瞬,人间千年。虫鸣一世不过秋,你我一样在争渡。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?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。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